工作动态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栏目:
 



应用法学

友情链接

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新闻 /
自治区高院召开“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总结大会
作者:张严方 黄莉艺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总结大会现场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海龙作总结讲话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主持会议



        9月15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大力提高审判质效2017年“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总结大会,认真总结全区法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的成绩和经验,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海龙作总结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金文主持会议。

  黄海龙在讲话中指出,自“百日清案”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现场推进会”和“全区法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圆满完成清案活动任务。 

  据介绍,“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期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58283件,占今年以来审结各类诉讼案件总数的65.65%,清案活动成效显著。旧存案件基本清理完毕。2017年全区法院旧存案件总数为54841件,截止8月31日已审结47010件,旧存案件清理率达85.72%,余下的未结案件均为因需要鉴定、管辖异议上诉或等待另案处理结果等客观原因无法审结的案件。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清案目标要求。截止8月31日,全区法院审结今年新收案件194077件,以1至7月的新收案件219503件为计算基数,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了88.42%,超过“百日清案”专项活动新收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经过“百日清案”活动,全区法院实现结案率同比增长12.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9.06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5.14%,同比增长11.85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1天,比法定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3天,办案效率在法定审限内提高31.73%,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审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态势。

  黄海龙指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和深化“百日清案”成果。在“百日清案”活动中,许多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许多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显著效果。南宁市中院设立“红黑榜”制度,对连续两次列入“黑榜”的基层法院进行约谈,开办法官子女暑期托管班,解决干警加班办案、无暇照顾孩子的当务之急,清案总数和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区法院首位;柳州市法院院庭长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办案,两级法院院庭领导办案占诉讼案件结案数的59.69%,实现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桂林市中院坚持把严格管理和督促检查作为清案工作的关键环节,成立多个督察组逐院、逐庭、逐人、逐案进行督查。贵港市中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系列案件要把好质量关,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区法院前列;钦州市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简政放权,还权合议庭。南宁市青秀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简化民事案件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格式;北海市海城区法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六速五当”速裁机制,办案速度在法定审限内提高66.67%;高院行政审判庭制定审理山林、土地、水利确权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林权征地纠纷等案件裁判指引,统一了全区法院的裁判标准;高院审管办加大通报力度,每10天对全区130个法院清案情况进行排名,及时宣传各地法院清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印发通报29期,推动了清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对于这些法院好的做法和好经验,要继续坚持和发扬,要以规章制度的方式落实下来,实现固定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巩固“百日清案”活动成果。

  黄海龙指出,大力提高审判质效是人民法院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础工作,“百日清案”专项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大力提高审判质效不能停止。全区各级法院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继续保持“百日清案”的精神和斗志,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的几点意见》,重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特色司法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工作,构建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的长效机制,争取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黄海龙要求,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法院的院庭领导要认真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抓好审判质效管理,抓好审判流程监管,要注重研究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态势,完善和落实收结案通报、发改案件通报、超审限通报、法官办案情况通报等通报制度,促进提高审判质效。要抓好案件质量评查,重案件质效评查结果的实际应用和转化,使评查结果成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指标,形成有效的制约和激励。要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和庭室的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抓好审判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完善制度和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不断科学发展。

会上,南宁、柳州、桂林、贵港、钦州5个中院,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及自治区高院行政审判庭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责任编辑:曾真
 







民意沟通信箱:gxfgxy2002@126.com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         邮编: 530000       电话: 0771-6756018
广西法官学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站设计制作、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