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
工作动态
领导关怀
党建工作
对外交流
司法案例研究
学员风采
培训计划
预、决算公开信息
通知公告
服务指南
培训平台
司法案例研究
广西审判案例精选
广西法院年度案例精选
广西法官学院教学案例
案例实务问题研究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栏目:
所有栏目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学院领导
— 学院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 各部门及职责
— 政策法规
— 地理位置
— 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 新闻
通知公告
领导关怀
— 领导关怀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和学习型学院建设
— 制度建设
培训计划
— 计划详情
对外交流
— 对外交流动态
司法案例研究
— 广西审判案例精选
— 广西法院年度案例精选
— 广西法官学院教学案例
— 案例实务问题研究
学员风采
预、决算公开信息
学院相册
— 相册
亚洲法官研修班
服务指南
应用法学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法院网
国家法官学院
中国—东盟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
中国法院培训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南宁市法院网
柳州市法院网
桂林市法院网
梧州市法院网
北海市法院网
防城港市法院网
钦州市法院网
贵港市法院网
玉林市法院网
百色市法院网
贺州市法院网
河池市法院网
来宾市法院网
广西法官学院教学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司法案例研究
/
广西法官学院教学案例
/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环境民事责任认定 ——被告人梁某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平南县人民法院 陈文胜【基本案情】2018年4月28日(禁渔期期间),被告人梁某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平南县大安镇新儒村新三屯附近对出的白
通海水域污染民事侵权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邓某迎诉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北海海事法院 苏 斌【基本案情】2012年4月29日至5月25日,广西横县郁江六景至飞龙河段连续发生多起网箱养殖鱼类死亡事故,邓某迎是遭受死
噪音污染民事侵权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方式 ——陈某荣等诉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噪音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 涛【基本案情】陈某荣、梁某红于2007年3月购买了振宁公司开发的振宁阳光康城3号楼A单元501号房。该楼房地下一层为
国有水库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排除妨害的物权请求权 ——南宁市兴宁区西云江水库管理所诉滕某娇排除妨害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彭绍征【基本案情】滕某娇于2000年开始在南宁市兴宁区西云江水库管理所(以下简称西云水管所)管理的南宁市兴
污染环境罪的准确认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被告人陈某瑜污染环境案
扶绥县人民法院 韦慧媛【基本案情】2018年11月起,被告人陈某瑜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租用卓越木炭厂的
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价值认定标准 ——被告人赵某锐、谭某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劲阳【基本案情】2017年,被告人赵某锐在墨西哥购买鱼鳔后,欲通过不向海关申报的方式偷运入境。2018年1月,赵某锐
水污染环境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北流市思味特热带果汁有限公司诉北流市环境保护局、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北流市人民法院 杜 洪【基本案情】北流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北流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北流市思味特热带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味特公
“非法填海”的海洋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 ——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处罚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彭绍征【基本案情】2016年7月至9月,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乃志公司)在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发展经济基础、 获取政治地位属于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 ——刘某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 兴【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祥于2006年至2016年10月间开始担任永福县政协主席。2009年,刘某祥通过原永福县交通局局
严重破坏村民选举行为的定性问题 ——宋某恩、宋某新等人恶势力犯罪案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秦 晓 孙仁玲【基本案情】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恩等人犯寻衅滋事之犯罪事实:2011年,在陈东村委选举中,被告人宋
涉黑组织的认定标准 ——张某天等15人敲诈勒索等案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黄文富【基本案情】一、以张某天、张某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的犯罪事实(一)敲诈勒索的事实2018年7月至9
如何认定组织、强迫卖淫犯罪组织 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迟某君等人犯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窝藏罪、帮助毁灭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一军【基本案情】2016年7月,被告人迟某君出资租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568号同旺商务宾馆6楼、7楼,成
80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民意沟通信箱:gxfgxy2002@126.com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 邮编: 530000 电话: 0771-6756018
广西法官学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站设计制作、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031号